首页 > 青年时讯 > 正文
学校共青团工作获团省委表彰

   日前,共青团江苏省委发文表彰2017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。医学院团委被授予“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”称号,农学院阳光协会团支部被授予“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称号,新传学院吴伟老师荣获“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称号,化工学院刘钰舒、水利与能动学院张荟等2位同学荣获“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”称号。

Copyright @ 2025 共青团扬州大学委员会 All rights received. 地址: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
邮编:225009 电话:0514-87973990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
Copyright @ 2025 共青团扬州大学委员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