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大团〔2014〕15号 关于开展“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”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团委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、省委十二届六中全会精神,不断提升基层团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,为推动转型发展、打造基层服务型团组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基础,经研究,决定开展“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”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“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”须符合“五四红旗团委”班子建设好、主题活动好、支部建设好、活动阵地好的标准,获得过校级“五四红旗团委”。
2.被确定为“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”的基层团委,创建期限为3年。2010年(含)前获“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”而未获表彰的基层团委,可参加新一轮创建活动申报。
3.“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”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(见附件2)和1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各一份。
4.相关申报材料(电子版和纸质版),于7月10日前报校团委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联系人:马水锋,电话:87973990,电子邮箱:tuanwei@yzu.edu.cn。
附件:1.2009-2014年“扬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”名单
2.“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”申报表
共青团扬州大学委员会
2014年7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