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团委:
根据《关于调整有关机构和岗位设置的通知》(扬大委〔2013〕25号)精神,为方便工作,自即日起启用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扬州大学水利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委员会”印章。
特此通知
附:印模
共青团扬州大学委员会
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日